3月15日,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联合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紧盯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等行业不断发展的突出问题,涉及领域不仅包括传统食品药品安全,还有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及单用途预付卡等特殊消费形态。
据悉,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6万件。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一起由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某消费欺诈民事公益诉讼案,涉及营养健康行业。
该案件典型意义在于,非法经营者采取欺诈手段宣称保健品治病功效,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不但造成老年人的财产损失,还导致老年人轻信产品预防治病功效,耽误正常疾病治疗,侵害众多老年人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
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非法经营者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于损害公共利益的,应查明公益损害事实,明确民事责任主体,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违法企业和个人的连带惩罚性赔偿责任。通过检察综合履职,依法严惩保健食品经营者违法行为,让严重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有效遏制“保健品坑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