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正式发布,其中多项条款直接涉及医院营养专业建设与质量管理。
01营养质控指标成为国家强制评审项日
根据文件第三章“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第十三项明确规定:
“临床营养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国卫办医函〔2022〕161号)” 已纳入26个国家级重点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范畴(第三章第十三项)。
这意味着临床营养专业的规范化管理成为三级医院评审的硬性要求,相关质控数据将直接影响医院评级结果,医院应当对标国家级指标完善科室配置与流程。
02营养支持与多科室诊疗强关联
文件在多项重点病种/技术质控中隐含营养管理要求:
1、第五章“重点医疗技术”将肿瘤消融治疗(第八项)、重症ECMO技术(第十一项)等纳入质控,这些技术均需同步落实营养支持方案。
2、第四章“单病种质控”包含重症急性胰腺炎(第五十一项)、终末期肾病透析(第三十八、三十九项)等,营养干预是核心治疗环节。
医院应将营养支持路径嵌入重症、肿瘤、围手术期等单病种管理,并参与MDT多学科诊疗,尤其对高龄、肿瘤、消化系统疾病等患者。
03数据来源与核查机制保障落地
该文件规定所有监测指标数据需通过国家级平台采集:
“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网(NCIS)、全国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第二部分开篇)
并强调“错误数据条款占核查条款数量超过10%的,按照违反前置要求处理”(标准使用说明第六条)。
医院应当建立数据闭环,实现医院信息系统与国家HQMS/NCIS平台对接,确保营养相关数据真实可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