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作《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38个,共有托位477万个,托育服务全职从业人员约112.4万人。《报告》还指出,目前“家庭送托难”与“机构收托不足”并存,超过三成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有送托需求,但全国实际入托率仅为7.86%,2023年全国托位实际使用率仅为46.7%,约7成的托育机构处于亏损状态。
资源错配、质次价高...
托育建设尚存诸多难题
针对上述我国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上面临的诸多挑战,《报告》分析,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高度认识发展托育服务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为随着出生人口减少,再过几年托位不足的问题可以自然解决,在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抓得不紧、推进不快。一些地方只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导致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较少。一些省份对千人口托位数指标进行分解时,只考虑指标是否容易完成,未充分考虑人口分布、家庭需求等实际情况,出现了“需要的建不成,建成的用不上”资源错配现象,托位供给的有效性有待提高。
围绕全国托位实际使用率不足一半等问题,《报告》指出,2023年,全国民办托育机构占全部托育机构的89.5%,平均托育服务收费价格(不包括餐费)为每人每月1978元,一线城市则高达5500元以上,许多有需求的家庭望而却步;同时托育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家长不敢托、不放心的现象较为普遍。
《报告》分析称,这与托育机构的运营成本高有关,托育机构普遍面临前期投入多、运营成本高、投资回收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等,加之新冠疫情的影响,但同时,一些地方出台的支持措施力度较小、覆盖范围较窄。
此外,托育相关从业人员流失率高。因目前托育相关职业缺乏法律依据,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只能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养体系和晋升通道尚不完善,薪酬待遇水平普遍较低,职业归属感不强、吸引力不够。
监管方面,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未纳入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缺乏具体实施细则,跨部门监管机制不健全,处罚规定不明晰,对托育机构监督引导作用发挥有限,目前全国托育机构备案率仅为42%,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和质量安全面临较大隐患。
千人口托位数增加
托育服务政策持续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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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也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因此,各级各地一直在多元大力推进托育服务建设,主要是通过发放财政补贴和制定各类优惠政策,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托育服务公办能力提升项目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49.1亿元支持;上千个县先后出台面向家庭的入托消费券,以及面向托育机构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支持措施。
《报告》指出,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托位477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38个,涵盖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托班等多种托育模式,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同比来看,《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托位数362.4万个,千人口托位数为2.57个,2021年底全国千人口托位数为2.03个,我国托育服务体系正在加快构建,逐渐接近“十四五”规划中每千人口托位数4.5个这一目标。托育服务人才方面,《报告》中提到,截至2023年底,托育服务全职从业人员约112.4万人,其中保育人员约56.6万人,占比50.4%。
聚焦推进托育服务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报告》指出,将继续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并根据出生人口变化情况和区域间人口流动特征,合理确定托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
总结来看,就托育行业而言,一方面用户托育需求只增不减,另一方面,国家政策支持力度提升,虽目前入托率不足10%,托育行业仍具备潜力。对于其他母婴相关行业来说,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有利于减少适龄群体生育顾虑,促进人口更均衡发展,创造更多相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