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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模式入境的乳制品加强风险监测
2015年10月17日 16:28来源于:全球婴童网51nz.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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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风险监测

根据《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对入境电商商品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检疫,同时根据《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我国法律法规等要求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B2B模式入境的乳制品。按照《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和落实检验检疫。对已获得注册的境外乳制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要求进口商按照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关的报检资料,检验检疫部门按照第十六条的规定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不合格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非注册企业生产的产品,禁止入境。

B2B2C模式入境的乳制品。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企业诚信和商品类型等设置查验比例进行查验,登记查验结果。重点是加强非注册企业生产的乳制品的风险监测与抽检。可通过交易平台展示、集中储存期间、通关现场等环节进行查验、符合性验证、监督抽查,辅以低比例的抽样检测。对风险监测、核查和抽检的结果进行登记。经综合评价无质量安全风险的乳制品在出仓时逐一核销放行。对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乳制品,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视情况监督实施停止销售、召回、退运或销毁等措施。

B2C模式入境的乳制品。消费者应填写自用承诺声明,检验检验部门按照《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中C类快件进行管理,免予检验。加快邮件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数据收集、汇总与分析功能。对明显超出个人使用范围的包裹,加强查验布控,结合国内市场展开调查。对确认属于代销代购行为的,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通过上述检验检疫措施,对跨境电商方式入境的乳制品实施备案和分类管理,同时严格实施检疫和按照风险级别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检验检疫措施,在进口乳制品质量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快速核查放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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