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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奶粉管理“新政”是否真的要实施?(二)
2015年10月07日 15:25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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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注册申请,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拟向中国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

据悉,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的受理、审查和许可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审评专家库。

申请主体是指,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申请人应为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的合法持有人。如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合法持有人不是其产品境外生产企业,应由配方合法持有人与境外生产企业联合申请配方注册。

那么,申请人的条件又是什么呢?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合法持有人应为境内或境外合法登记的法人。境外生产企业应已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注册类型是“加工企业PP”,注册产品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

针对进口奶粉的配方问题,新规规定,“同一境外生产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输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所用任意配料(包括主料、辅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及其化合物来源)相同,且所用配料使用量的变化未引起营养素标示值发生改变的视为同一配方”。

网上流传的洋奶新规称,“2015年10月1日起,尚未有进口记录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完成配方注册后方可进口。2016年10月1日起,2015年10月1日前有进口记录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完成配方注册后方可进口”。

在食品君看来,说10月1日就实施洋奶粉新政是失实的,稍有常识的人就可以判断出,国家质检总局的新规尚未进入公示阶段,不可能就直接推出,根据食药总局的程序,质检总局也应该给出一定时间让企业及各方提出意见,再完善政策。

当然,针对洋奶粉的新规最终版本是什么内容,现在还是个未知数,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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