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这些标准涉及乳制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品添加剂、消毒剂等日常消费品。营养品观察认为,其中有两点特别值得营养企业注意。
第一,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
“不添加”只是对于生产过程的描述,与食品终产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并不完全等同。禁止预包装食品使用“零添加”“不添加”,是为了使消费者正确了解食品标签信息,更科学、更自主地选择食品,避免使消费者盲目关注这些宣传用语,忽略了产品真实属性,对食品安全和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第二,预包装产品标签中强制标识的营养素由“1+4”扩展为“1+6”。
新修订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扩大了强制标示的营养素范围,增加了提示语等要求,以此来引导食品产业营养化转型和居民饮食的健康消费。其中,新的标准将强制标示的营养素范围由“1+4”,即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扩展为“1+6”,增加的两项是糖和饱和脂肪(酸),方便消费者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消费,控制能量和脂肪、糖等的摄入。
标准修订后,营养标签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营养成分作用声称以及其他补充信息。
在营养成分表的营养素种类里面,根据最新修订的标准,必须标示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钠,其余的营养素如维生素和钙、铁等矿物质是企业自愿标识。
除此之外,本次标准修订中增加了其他补充信息。包括为提高消费者对营养标签的关注度,允许企业按照标准规定,正确、规范地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营养信息后,采用图形、文字等方式对营养标签进行补充说明,如可以使用消费者熟悉的油和盐替代脂肪和钠,用“卡”等替代“千焦”等。
(参考内容: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