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意见的通知》,自9月14日至10月1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粉哥注意到,这次是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只是面向企业和机构。也就是说,生产企业、行业专家,以及关注奶粉生产的消费者,都可以把自己的想法提上去。话不多说,粉哥直接带大家来看看本次修订的核心、反馈渠道有哪些哦~
一、这次修订,改了什么?
这次一共涉及两份文件:
①《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现场核查要点和判定原则》
②《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现场核查要点和判定原则》
特别说明
两份文件均为不完全显示,如果想要获取完整附件,大家可以关注奶粉智库后,私信我们【注册意见】获取哦~
新修订的两份文件,围绕【申请人资质、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四个方面设置核查项目,并细化了判定标准。
据悉,本次修订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要求更新。与现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法规标准要求保持一致,更加注重核查研发、生产、检验人员的专业、学历、工作经验的合规性。
二是项目优化。紧密结合产品特点优化生产能力核查内容,更加注重核查企业现场实际情况与注册申请材料的一致性。
三是内容更细。完善检验制度核查要求,更加注重核查委托检验等环节。
从两份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看,婴配粉这份一共设置了20个核查项目,特医食品这份是24个,都落在【申请人资质、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四个方面里。
二、和宝宝相关的这几条内容,值得关注!
第一,婴配粉干法生产车间清洁作业区内生产时不使用水!
干法工艺的环境控制,核心就是防潮,清洁作业区一旦进水,湿度上来,微生物风险跟着就来了。所以,文件还特别提到了“确需采用湿式清洁时,设备和环境能够及时彻底恢复干燥”的要求。
第二,婴配粉这份要点的适用范围,包含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
婴配粉这份要点适用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的现场核查。也就是说,液态乳这种相对新的产品形态,注册核查也纳入了同一套框架。
第三,特配粉对致敏物质的要求写得很具体
这条要求,对敏宝家庭很有意义。按文件要求,对致敏物质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原料要和含有该致敏物质的原料分隔存放或者专区存放,还要有明确标识。不同品种的产品在同一条线上生产时,企业要制定防控交叉污染的制度,涉及致敏物质过敏风险的,还要建立专门的防控措施。
注:不完全列举。更多请看文件原文。
三、反馈意见的渠道在哪里?
本次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一共设置了3种反馈方式。
方式一:官网在线提交
打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在首页找到【互动】栏目,进入征集调查,按页面提示提交意见。
方式二:电子邮件
据市场监管总局通知,反馈邮箱为tsspsypzcc@samr.gov.cn,邮件主题注明婴配乳粉特医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征求意见稿)。建议在正文里写明单位或身份、联系方式,方便后续沟通。
方式三:信函邮寄
据市场监管总局通知,反馈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需要注明婴配乳粉特医食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种方式选一种就行,不需要重复提交。
总之,食品安全无小事,此次市场监管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既是完善注册现场核查制度的重要一步,也是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体现。无论你是谁,都可以通过官方渠道理性、客观地提出意见建议。你的每一条意见,都可能让制度更完善、让监管更精准、让宝宝的口粮更安全。征求意见截止到2026年10月14日,别错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