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百菲乳业发布了《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并上市的公告》。
据百菲乳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根据H股上市地监管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规定等监管要求,结合百菲乳业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拟公开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百菲乳业透露,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省及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百菲乳业表示,本次发行上市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公司业务发展,主要包括新建奶水牛智慧牧场、扩大乳制品生产线、智能仓储设施数字化升级、扩大及升级销售网络、加强数字营销及提高社交媒体渠道的转化率、提高品牌知名度并完善及加强品牌定位、提升研发能力。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招股说明书最终稿的披露为准。
具体发行规模确定之后,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不足以覆盖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百菲乳业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公告显示,百菲乳业本次发行H股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批或批准,能否成功发行H股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并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适用)后,如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则本次发行上市前的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则届时需经公司股东会另行审议后对公司的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事宜作出决议。
公开资料显示,百菲乳业是广西百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坐落于有名的“中国奶水牛之乡”——广西灵山县,是一家集养殖、生产、研发和销售于一体的企业。2024年6月,百菲乳业重返新三板。2025年,百菲乳业实现营业收入16.15亿元,同比增长13.55%;盈利2.42亿元,同比下降19.30%;基本每股收益为1.4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