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发育
视觉系统(视网膜、视神经和视皮层)在出生时还未成熟,从出生后头几周开始逐渐发育成熟。视神经髓鞘形成、视皮层发育和外侧膝状体的生长发生在出生后头2年内。中心凹是视网膜上视觉最敏感的区域,大约在4岁时完全成熟。
视觉发育期十分关键,在此期间,视觉系统易受外界因素影响。视觉刺激对于正常视力的发育至关重要。
视觉行为和视觉表现随视觉系统的成熟而不断发展。
出生后很快即可出现固视。
大部分婴儿3个月时视线即可追随物体。
立体视觉和双眼视功能在出生后3-7个月间出现。
3-5岁时视力可达到成人水平。
视力评估是儿童医疗保健的重要内容。
3岁以下婴幼儿 — 2-3岁以下的儿童应评估视觉行为。
1月龄的婴儿可与人目光接触,并开始注视离脸很近的物体,且注视时表情严肃。
从2个月开始,婴儿在注视时会有面部表情。
3个月开始,婴儿会把手举得离脸很近,观察自己的手。
3-4个月开始,婴儿会观察自己身边正在进行的活动。
6月龄的婴儿会观察自己周围的环境,并能从一定距离认出最喜爱的人、玩具或食物。
仪器筛查
视力筛查仪器虽然无法直接评估视力,但可以发现导致儿童视力丧失的眼部危险因素。
摄影筛查装置利用眼部红光反射图像发现屈光不正(屈光参差、高度远视和高度散光)、屈光介质浑浊(如白内障)、斜视或眼附属器畸形(如上睑下垂),这些都是弱视的危险因素。自动验光仪利用自动视网膜检影或波前技术评估屈光不正,因此屈光正常时,不会再安排更全面的眼科评估,故发现斜视的能力有限。
仪器筛查相对较快,对儿童配合度的要求很低。这些方法尤其适合还不会说话、不识字或发育迟缓的儿童。儿童能快速辨认视力表后,用视力表检查代替仪器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