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婴童网
招商
品牌
商机
展会
产品
企业
资讯
专题
视频
店铺
开店
经销商
婴童网首页 > 母婴资讯 > 市场新闻 > 正文
“先爬后走”的孩子,和“不爬就走”的孩子,长大后有3个区别
行业编辑:林夕
2025年09月23日 10:51来源于:母婴内参
分享:

宝宝的成长过程中,动作发展总是牵动着新手爸妈的心。你是否注意过,宝宝是“先爬后走”,还是“不爬就走”呢?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两种发展路径的孩子长大后可能会有诸多不同,

“先爬后走”的孩子,和“不爬就走”的孩子,长大后有3个区别
一、爬行:被忽视的“黄金阶段”
在儿童成长的大动作发展规律中,爬行本应是关键一步。通常情况下,宝宝七八个月开始爬行,十一二个月学走路。

爬行绝非简单的肢体移动,它对宝宝的身心发展有着深远意义。

爬行是儿童感统能力发展的重要训练。足够的爬行时间能促进大脑发育,增强肌张力和骨骼支撑力度,还能对前庭觉产生积极影响。

有研究指出,孩子在整个爬行阶段,至少要保证500小时的爬行。这一过程能帮助宝宝更好地协调身体各部位,为后续的精细动作和复杂运动打下坚实基础。

二、长大后的三个区别
1、身体协调性
“先爬后走”的孩子,在身体协调性方面往往更具优势。爬行过程中,宝宝需要同时运用四肢,不断调整身体平衡,这使得他们的肌肉力量和身体协调能力得到充分锻炼。

相比之下,“不爬就走”的孩子可能在身体协调性上稍显不足,容易出现动作不协调、容易摔倒等情况。

2、认知能力
爬行能为宝宝提供丰富的感官刺激,促进大脑神经元的连接和发展。

研究表明,“先爬后走”的孩子在认知能力上可能表现得更为出色,例如在空间感知、注意力集中等方面。

而“不爬就走”的孩子,由于缺少了这一关键阶段的锻炼,认知能力的发展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弥补。

3、心理发展
爬行对宝宝的心理发展同样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宝宝能够自主探索周围的环境,增强自信心和独立性。

相反,“不爬就走”的孩子可能会因为缺乏这种自主探索的经历,而在心理发展上稍显滞后,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可能相对较弱。

三、实用建议与启示
1、鼓励宝宝爬行
新手爸妈要重视宝宝的爬行阶段,为他们创造安全、宽敞的爬行空间。即使宝宝一开始不愿意爬行,也要耐心引导,可以用玩具等吸引他们,激发他们的兴趣。
2、关注个体差异
每个宝宝的成长节奏都是独特的,有些宝宝可能会因为个性或身体条件等因素,跳过爬行阶段直接学走路。

如果宝宝在其他方面发展正常,也不必过于担心,但要密切关注他们在身体协调性、认知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及时给予适当的引导和训练。

3、丰富感官刺激
对于“不爬就走”的孩子,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提供丰富的感官刺激,如多带他们接触不同的环境和事物,让他们在游戏中锻炼身体协调能力和认知能力。
四、宝宝学走的注意事项
1、安全防护
环境安全:确保宝宝学走的环境安全无隐患。移除尖锐物品、易碎物品和电线,防止宝宝摔倒时受伤。可以使用安全角保护家具的尖角,避免宝宝碰撞受伤。

地面防滑:选择防滑的地板材料,避免使用光滑的瓷砖或木地板。如果地面较滑,可以铺设防滑垫,确保宝宝在行走时不会滑倒。

高度适中:确保宝宝学走的区域没有过高的台阶或落差,防止宝宝摔倒时受伤。如果需要,可以安装安全栏杆,防止宝宝从高处跌落。

2、辅助工具
学步车:虽然学步车可以帮助宝宝练习行走,但过度依赖学步车可能会影响宝宝的平衡感和肌肉力量。建议在宝宝能够独立行走后,逐渐减少对学步车的依赖。

辅助手推车:辅助手推车可以帮助宝宝在行走时保持平衡,同时还能提供一定的支撑。选择合适的辅助手推车,确保其高度和宽度适合宝宝的身体。

3、心理支持
鼓励与表扬:在宝宝学走的过程中,给予充分的鼓励和表扬。每次宝宝成功迈出一步,都要及时给予肯定,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耐心陪伴:学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父母的耐心陪伴。不要因为宝宝走得慢或摔倒而感到焦虑,要给予宝宝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适应。

避免过度干预:在宝宝学走时,避免过度干预他们的动作。让宝宝自己探索和尝试,有助于他们更好地掌握行走的技巧。

4、观察与评估
观察步态:注意观察宝宝的步态是否正常。如果发现宝宝走路时脚尖着地、脚外翻或内翻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咨询医生。

评估发展:定期评估宝宝的运动发展情况。如果宝宝在18个月大时仍无法独立行走,建议咨询儿科医生,以排除潜在的发育问题。

“先爬后走”是宝宝成长的自然规律,但“不爬就走”也并非绝对的劣势。

关键在于父母要密切关注宝宝的成长过程,根据他们的个体差异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支持。

无论是哪种发展路径,只要我们用心陪伴,宝宝都能健康成长,绽放属于他们的独特光芒。

美好景像、母婴内参 )
分享:
相关资讯
更多>>
  • 三天内
  • 一周内
  • 一个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110190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