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上海顾村分店因售卖过期悦鲜活牛奶,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2月7日,执法人员对沃尔玛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 4929 号地下一层 A 区、地上一层 A 区、地上二层 A 区的营业场所进行检查,在沃尔玛悦鲜活牛奶促销区域查见促销装牛奶一件,内含牛奶3瓶,其中1瓶悦鲜活牛奶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上市日期为2022年1月15日,保质期19天,已超过保质期,且未标明不再销售。
至2022年2月7日案发,当事人无违法所得。过期牛奶由员工当场自行销毁。
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