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利平建议,加快完善“三孩”政策,需要出台针对用人单位的配套措施,以便于在育龄女性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他建议,地方政府可根据用人单位育龄女性数量,相应减免其生育保险费,对于单位女职工生育二胎、三胎的,由政府给予单位生育补贴,帮助用人单位分摊或减免育龄员工在生育假期间所产生的养老、医疗等费用。
加大政策引导,设立面向用人单位的生育奖励基金,对用人单位适龄妇女生育二胎、三胎比率高的给予奖励和荣誉表彰,并在部分合适的项目申报上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通过减免税费、政策性补偿用人成本,引导用人单位以最大意愿配合“三孩”政策的落地,以最大积极性鼓励员工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