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婴童网
招商
品牌
商机
展会
产品
企业
资讯
专题
视频
店铺
开店
经销商
婴童网首页 > 母婴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医配方食品等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在互联网发布
行业编辑:婧宸
2021年12月02日 09:29来源于:国家市场管理总局
分享: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提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医配方食品等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在互联网发布

(图源:国家市场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管理总局 )
分享:
相关资讯
更多>>
  • 三天内
  • 一周内
  • 一个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110190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