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通知,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政策修改和实施前的过渡期间,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和生育假期执行方案进行明确。
通知提到,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办理模块已于今年8月在广东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上线,目前该模块主要针对双方都是初婚对象的夫妻的三孩生育登记需求,仅支持现场办理。
关于生育假期问题,通知规定,我省现阶段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新修改的《条例》实施前,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定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提供生育假期。
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正式发布,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
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从法律层面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通知透露,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决定》实施意见的起草和修改《条例》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