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明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应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不得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应免费提供学生使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和使用管理。
对于国家课程教材的选用,办法提出,必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选用结果须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选用的教材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版本,被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教材使用应严格遵照选用结果,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学校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