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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应按要求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2019年11月25日 14:29来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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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其组织起草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而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防止虚假和欺诈。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应按要求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其中,在第三章“食品标识标注内容”的第25条表示,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应当按照该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和顺序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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