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或控股合伙人分红
案例:白酒企业纷纷缔结“经销商同盟”
光大证券彭丹雪曾在其报告中这样说,泸州老窖2006年的定向增发,其主要目的并非为了投资,而是为了加强与经销商的关系。公司该次增发主要选择了分布在华北、华东和华南的大区域经销商,参与增发的10名特定投资者,其中8名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分别占据公司2005年和2006年上半年销售收入的9%和14%。增发将经销商和老窖牢牢地捆绑在一起。2007年上半年,泸州老窖营业收入12.94亿,同比增长27.58%;高档酒收入8.18亿,同比增长32.91%。业绩如此,经销商应该功不可没。不知道是不是受泸州老窖的影响,“建立利益共同体”也成为今年五粮液在营销上的一个新变化。所谓利益共同体的另外一方,主要是指五粮液的经销商。显然对于近一两年在渠道上所出现的微妙变化,五粮液已经有所认知了。 ——《华夏酒报》
陕西太白酒业集团就是采取这种方式厂商深度合作模式,区域市场大经销商被吸引为公司的股东,甚至成为董事会成员,最终成为战略联盟关系。这样就能够博取厂家充分的信任。对经销商来说,就可以充分利用厂家的资源以及品牌,厂家也愿意给予经销商充分的利润空间与支持,最终在厂商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启动和维护了区域市场,获得双赢的目的。经销商的利润与目标得到了充分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