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在山东沂水县又发生了把孩子关在车内导致孩子死亡的事故。在沂水县的一家幼儿园内,园长接了2个小孩去上学,一个9岁小孩在到达后,自己开车门下车。园长自己下车也没注意就把3岁的女孩关在车内。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半,将近九个小时,3岁小孩就被关在封闭狭小的车内。当然孩子也有采用自救的方式,在园长的副驾驶可以看见一个打碎的镜框,后座流着一滩已经凝固的血,可惜没人注意到。当副院长在下午发现孩子不见,跑到园长的车旁边去看,孩子的眼、唇、脸,浑身上下都发紫了,身上的皮肤也破了。即使园长在事后把孩子送入医院,医生也无力回天,一朵还未绽放的花朵就这样凋零了。可是,为什么幼儿园发现的速度那么慢?对于孩子的安全幼儿园不是应该更加重视的吗?
小编总结了幼儿园应该做到,却没做的事情有三个:
1、幼儿园园长在离开车时应该确定一下车内是否还有小孩在内。他应该认真仔细的确认一番,避免发生这种事,可是他没有。
2、幼儿园老师在上课时应该确认一下上课到的人数,这是对孩子安全负起责任。孩子的父母把钱交给幼儿园,幼儿园就要担起保证孩子安全的责任。可是,幼儿园老师也没有担起这份责任。
3、老师在吃饭的时候总会发现孩子不见了,可是他们并没有去找。这种薄弱的防范意识是对孩子安全不重视。
所以,家长在挑选幼儿园的时候,不要想着最贵的就是最好的。很有可能最贵的也是最不负责任的。对于孩子的幼儿园应该挑选负责任的老师,避免发生早上还开开心心的打招呼上学,下午就见到孩子的遗体。这样“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家长应该永远不想体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