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儿童性侵案件频发,呈走高趋势,许多网友高呼,模仿国外法律,加强法我国律惩罚措施可监管力度。小编就去看了看国外的处罚条例。
韩国
韩国法律规定对儿童、青少年实施性暴力的罪犯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定量刑力度比杀人罪还严厉。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阉割,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美国
“梅根”法案规定,性侵儿童的罪犯,假释期间须佩戴手腕警告标志与电子追踪器。若一个人曾经犯案两次以上,出狱后还必须每3个月前往警方接受一次问询,甚至胡须、发型等体貌特征有所改变时,也必须及时向警方报告。性罪犯还被禁止接近儿童聚集的场所。不得在距学校、教堂、公园、滑冰场或泳池300米的范围内工作或生活,违者立即逮捕。
德国
在惩治强奸儿童犯上,德国恐怕是欧洲最为严格的。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
相对之下,我国的法律就相对不足,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而且没有“鸡奸”罪 男童被性侵只能以“猥亵儿童罪”或“故意伤害罪”起诉。随着最新的嫖宿幼女直接升级为强奸的提议,我们可以看出国家也在积极努力的改进加强法律方面的保护措施。
这里小编要提醒家长们加强儿童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比时候处罚更加拥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