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其中有三条新规不约而同地关注了婴幼儿奶粉市场。也是保证了奶粉市场的和谐交易。
第一条加强了奶粉的检测
在此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注册制意味着配方需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领取相关生产证后,才能生产。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奶粉的安全可靠,也能很好的保证奶粉的价位。将有效减少“同一品牌奶粉,不同城市价格不同”的情况。
第二条允许委托贴牌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对婴幼儿奶粉的管理,删去了“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但保留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避免了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非法添加、以次充好的现象。
第三条不得广告代替母乳
新《广告法》中也对婴幼儿奶粉的广告乱象“出手”: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幼儿乳制品、饮料或其他食品广告。
食品安全和宣传的对象照顾到了婴幼儿这一特殊群体,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安全和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障,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将法律进行完善,才可以真正保障婴幼儿奶粉的安全。